广东省法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开幕在即,快来和我们一起聚焦第四届“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”的奋斗群像,探寻他们的学术之路与法治情怀,感受新时代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——他们长期扎根教学科研与法治实践的一线,既有高校讲台上的理论耕耘者,也有司法实务中的攻坚者。他们以专业造诣回应时代课题,用责任担当书写法治答卷,在地方立法完善、司法改革推进、法治政府建设等关键领域持续贡献智慧与力量。
敬请关注后续推送,让我们一起走近十代会,走近广东省法治中坚力量。
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(七)

钱锦宇,1978年6月生,中共党员,山东大学法学专业博士。现任广东工业大学百人计划特聘教授、国家安全与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、博士生导师、博士后合作导师。同时担任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“人权法治研究中心”常务副主任、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(国家基地)首席专家、察哈尔学会高级研究员。兼任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、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广东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、广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。
在学术研究方面,长期致力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人权理念的学理化阐释、学术化表达、体系化构建研究,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“积极推动全球人权治理”“加强人权法治保障”“坚定中国法治自信”“积极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”等重要论述和重大命题的理论阐释和教育宣传,助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和中华民族现代人权文明塑造。在学术成果方面,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项,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1项,作为首席专家主持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1项,主持广东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等省级项目3项;出版《法治视域中的国家治理现代化》《法体系的规范性根基》《法家新论》《最高法院与立宪民主》等著作和译著,主编全国高等学校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系列规划精品教材2部;在权威和核心法学刊物发表学术论文90余篇,多篇被《新华文摘》《法学文摘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报》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辑览、摘编或全文转载;所参与的智库成果4次获得中央部委采纳;先后独立荣获陕西省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(著作类)一等奖、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(论文类)二等奖和三等奖、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(著作类)一等奖。
在服务法治实践方面,作为国家人权基地原负责人,先后两次出席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并作会议发言,获中央部委表彰;担任教育部高层次人才评审专家;多次参加省级和市级人大常委会立法论证工作;多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命题工作。
在个人荣誉方面,先后三次荣获全国学生“学宪法·讲宪法”活动省级优秀指导教师,荣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(部级立项)优秀指导教师,以及校级先进科技工作者和先进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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